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湖北省科技創新券申領和兌付工作的通知2024-03-14 11:23來源:湖北省科技廳瀏覽數:2次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科技局,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省級科技創新券實施,進一步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服務企業研發創新,按照《湖北省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鄂科技規〔2022〕3號)要求,省科技廳啟動2024年度省科技創新券申領和兌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在省內開展科技創新服務活動的獨立法人企業,并滿足以下至少1個條件: (一)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 (二)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且上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下; (三)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在孵企業。 二、支持范圍 支持大型科學儀器共享、檢驗檢測、研發服務等科技創新服務活動。具體服務事項應與科技創新活動密切相關,主要包括: (一)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委托分析、測試服務、委托實驗、驗證服務等。 (二)檢驗檢測: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準要求開展的強制檢測和法定檢測等其他商業活動除外的產品性能測試、材料性能測試、指標測試、標準系統定制、軟件測評、集成電路封裝測試等。 (三)研發服務:工業產品、工藝設計與服務、集成電路設計、計算服務等,已獲得上年度省級科技項目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支持。 三、支持比例及額度 (一)創新券以電子券形式發放,每年每個企業申領總額不超過20萬元,當年有效,先申先兌,逾期未兌付自動作廢; (二)創新券兌付額度為企業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實際發生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對已享受市(州)、縣(市、區)創新券政策的企業不再重復補貼。 四、申領與兌付程序 (一)注冊與申領。符合條件的企業登錄“創新券服務平臺”(https://kjt.hubei.gov.cn/cxq/)進行注冊并申領創新券。 (二)使用。企業在服務平臺選擇服務項目,通過在線預約或線下聯系創新券服務機構提供服務。 (三)提交兌付申請。服務完成后,企業在線提交兌付申請,上傳服務合同、交易發票、服務結果等相關材料,同時創新券服務機構線上確認。 (四)信用核查。省科技廳對提交兌付申請的企業進行信用核查。 (五)審核公示。省信息院定期對提交的兌付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核準通過后,在服務平臺上公示創新券兌付清單,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兌現。省信息院在公示無異議后將兌付創新券的資金撥付給企業(按季度進行集中撥付)。 (七)辦理時間。 1.申領時間:2024年3月13日-11月20日 2.年度兌付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0日 五、監督管理 省科技廳對創新券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一經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有關要求 各市州科技部門要按照《省科技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省科技創新券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領、兌付創新券;同時要加強政策宣傳,不斷提高政策覆蓋度和知曉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鼓勵企業將創新券獎補資金用于研發活動。 七、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027-87136282 (二)技術支持,027-87136225 (三)投訴受理,027-87133971 (四)郵箱:df@hbsti.ac.cn (五)QQ群號(創新券企業群):427585456 省科技廳?????? 2024年3月13日???? 網站版權及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群拓科技咨詢”或“原創”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武漢群拓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文章來源:武漢群拓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武漢群拓科技有限公司)”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共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產生的任何結果負責。 3、本網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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